《节约用水条例》施行:车辆冲洗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更新时间:2026-10-28 10:10:21 关注:4
《节约用水条例》(国务院令第776号)已于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2024年3月9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节水领域的专门行政法规,其中多条内容与洗车行业直接相关。
与洗车直接相关的条款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生水。
第二十条 国家逐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具体名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禁止生产、销售列入名录的设备和产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使用者应当限期停止使用。
第十七条 国家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并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用水产品。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对洗车行业的影响
条例把「车辆冲洗」明确写入优先使用再生水的用水场景,意味着以自来水直排式冲洗的传统洗车模式面临的合规压力持续加大,而具备循环水处理、中水回用能力的自动洗车设备,在节水合规上具备天然优势。
对洗车机生产企业而言,耗水量、水循环利用率、废水处理能力将成为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对洗车场站投资方而言,选址与审批环节对节水设施的要求也会更加明确。
出处:中国政府网 · 国务院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6号)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266/202404/content_6944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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